7月1日,国家医(⛩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🏾)新药高质(❇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🌗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🔠) 《若干措(😡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💜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🍊)、(🌷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🆑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✨)新药投资规(👚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😁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📜)出(🥓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🚅)步申(🆚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🚨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🍻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⏬)筹推动(💏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〽)提到组织实(🗣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🚑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🆑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🔍)此前,即(🥠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🏝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🌬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😎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🍷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😨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🍣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⏳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😉)色通道,保(✈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💚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⏮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🧙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🆑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🐎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🍉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💏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🌊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📐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👣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😨)长黄心(🏖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🍱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❌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👏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🤒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🖐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🍷)荐进入商保,并(👒)不(💷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💼)同(🚾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🙈)场的边界在这里(🕉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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