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📹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📘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🐒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🏧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🕢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🥙)发(🛫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⏯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🚤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🍞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🎋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🥍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👖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🐘)过创新药投资基(📗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🔩)提出,上(⏯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📮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🌞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🧝)药研(😳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🎣)技(👵)重大专项(🗝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🎋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🥜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🆙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🔺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🔇)后(🔼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📹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🏌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🥠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👺)理用药权益(🐕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🧡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🚨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🏭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🛣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🐔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🐳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🍃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🤡)称商保(🧑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🚽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⛲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🙂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🧀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🦌)自主申报纳入(😝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🚁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🥛)在(🐞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🌛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🥜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♊)里,所以(🏤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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