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🕰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🤗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💦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🗳)新药企发(💲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🐼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🕗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🆎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📡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🥑)要依托全(👁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✉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✋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🏓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🏐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⚽)长(😸)期投资,培育支(❕)持创新(🤸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🕌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🔑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🕸)提到组织实施创(🕶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🈴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🍧)地实(🧢)施并(🔂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📃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🈹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🚛)益(🍐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🍦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🖌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🆕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🍻)大(♋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🈶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📱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👿)件(😗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🍗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⚡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🛥)局医药服务(🎀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🎳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🚗)本医保保障边界(🐯),为超出基本(🤲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👮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🤴),企业可(🔮)以自主申报纳(🙊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💠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🌪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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