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🐬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🍞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🍃)业(🛶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🕍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😣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🈁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🏕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📲)研发需求的数据(🐀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🏰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🚊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🐼)管线,提升创(🉐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💀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👹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🍯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🤺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🎓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🚤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⛄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📀)围(🍏)等开(🛋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🤥)专门提到组(👱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🎵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🚸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🐊)进入(🚿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🈵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🍋)药品配(❕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📠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🦖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🕵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🖕)》提(👽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💁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🦉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👡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🌄)点纳入(🕺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🏫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😱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👪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🍀)承受力的高价值(🙌)创(🚎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💊)黄心(😒)宇进一(💅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🍍)医保(🚤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👹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🥋)不(💍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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