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㊙)家医保局(🕛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📸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🔅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🚙)》(以下简(😠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📸)布(🍈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📺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🔌)——(🦗)“研发(❔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🧞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🎛)来(🌇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👵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🕛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💩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🐁)需求的数据产品(🍼),支持医药企(🌝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🗯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🦇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🎋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👹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🎪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💕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🍍)门联(🤚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🆑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🔛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🐇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🕞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🚽)目录更新公(🉐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🧙)障临床诊疗需(💧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🔲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👤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🥢)期调整优化基本(🦓)医保药品(🌲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📆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🔔)大公(👣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😔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🏓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💭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🍓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🙏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🐓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🍹)步。该目录将明(😎)确基本(🔲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🕕)本(🚃)医(🙎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🔸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👓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✔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🤲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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