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🆓)家医保局、国(🚦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♑)量发展的若干(🔄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🎡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🐤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🕹)面,文件(🎍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🌁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🥅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🏹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✊)药,企业可同(🚞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♓)门与企业可(💭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👸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📈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🗃)技重大(🗣)专项,聚焦(🍭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❕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❤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💳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❗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🍦)召开药事会(🧡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🏪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🗻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🐬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🏘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💄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🏔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🚒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🖤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🦔)范围的可行路(📑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🥔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🏮)者获益(📍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😬)家医保局医药(🐯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🥅)创新药目录是健(🈵)全多(🅿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🎸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😫)基本医保保障边(🥥)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📂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🏐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🚧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🐩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🈶)为不同的产品设(🖼)计的时候定位(🐪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🌞),市场的(🕜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🍿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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