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🆑)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🛋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💋)新(👟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🎥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📣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🛢)体来(🚸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🚟)床用药需求等(🍇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🎐)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🚧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🕴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🏇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✴)投资基(🌊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🍍)药研发提供稳(🏷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🔟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😏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⛄)给(🏬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🚨)开展交流。 (🏂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👍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🔯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🐒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🕐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🚙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🙂)中(🎵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➕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🚗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🍷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📦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🏍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❓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🌱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🗡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🌹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🕢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😄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🌥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🔍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🥠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🍯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🖤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🕘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⛳)序基本(👋)一(🈂)致,企(🥨)业(📉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🚥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🥨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👹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🔍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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