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🔴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👼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🎞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😜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🐳)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🏀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🧤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🎆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🍟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🏋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⛪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💠)险(🐓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🆑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🍜)心资本(🌡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💘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🌖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🔐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🎑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👟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📺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🖼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⛎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❔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🏺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🛏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🎁)品和商保创(👘)新药目录内(🍵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🍴)用名药(🔓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💟)纳入医保(🕠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🏻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🚙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😸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🥇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🛫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🎒)保保障范围的(♈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📺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🌲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📁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⬅)医保保障(⏯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📮)值创新(🍫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🕹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🐻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😬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➡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➖)品是推荐进入(🦔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🦅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🐨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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