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⛺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🍳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🛂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🗑)医疗机构等(🌕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🎆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😼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🍙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💯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🎬)得国(⤵)家药品监(🛩)管(🍵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🎤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📹)导。医保部(🚑)门与(🚖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🎃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🚘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📤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🧝) 此(🏫)前,即(🈂)使进了医保(🛡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🎅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🏪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🏛)务是(🆔)推动创新药(🍊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🏇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🏋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🏄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🥝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👽)”限制(🈵)(即同一通(⚽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☕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🔁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🌜)程序将符合条(🐐)件的创(🥦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⚾)对(🐕)重大公共(🖊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🎗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🔟)医(🥪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🌭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💽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📶)纳入创新程度高(🦐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☕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👾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🕑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⛴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🕕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🏕),“因为不同(📊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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