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🅾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😝)》)对外发(📺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💐)困境——(📛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🆘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🍸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➡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🗾)研发提(🐽)供稳定的长期投(🥣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🗃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🌊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🕊)动创新(❎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🍝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🔺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📎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👊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🆔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🎁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🦑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🍊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💜)出(🎿),鼓励医保定点(🏫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🕥)内(🌍)召开(🔆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⛴)品配备或(🕞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🔏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👌)门研究临时纳入(🚨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♎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🌅)是提出(🍈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⛵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🤴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🎙)超出基本(✅)医保保障(🔘)范(🐗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🏓)服(😶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🚝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🚃)将(💋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🐆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🎃)新药提供新支(✡)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🆖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🥋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🚄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🗃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🍙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🛄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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