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🎨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🏎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🏥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😏)一给出解决措施(⏸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➰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🥒)一的医(👃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🏌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🧐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🍫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🏍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👛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🏕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🏟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🙎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🚉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🐳)提到组织实(👤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🎒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🤤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🛵)在(🐛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🐖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🆚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⛲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🛤)配备或设立临(👢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🧕)构用药目录数(👩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🚭)药目录内(👠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🏇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⛑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🐪)目录(📽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🗜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🗡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🥧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🥄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💡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😎)出(🍇)基本(💉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🔧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💾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🎿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📼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😭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💘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😧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🚼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📡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👅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🌰)界在这里(💇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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