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🍲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⚾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🚱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⛸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✍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⬜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🦄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⏺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🦄)公司(😇)通(🚂)过创(🕶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💫)种方式(🏴)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🚒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🌦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✒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🍖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🚐)物研发(🗡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🖱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👆)儿童用药、罕(📂)见病等重点(🍇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🤖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🐡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⛵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🍰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🤹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🅱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🏌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🧠)通(🙂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🕞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🏪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🦑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🗒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😼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💠)径。 (🤫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🤱)大(👛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🌌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🏛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🧡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🔖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🚑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🤛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💍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🚶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🧥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🐈)录同时申报、同(🅰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📗)保药品目(📓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🕧)在发(💶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💰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👶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♊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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