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🏌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🏕)药(🤕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✏)新(📒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😳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🔀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😞)一的医(🗾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💧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🤬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🌴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💬)局(❇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🐉)投资规模(👳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🦐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🥇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👽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🗑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📻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🚙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🐬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🌅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🚛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🈴)副主任王(🌁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💴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👝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🖲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🀄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👺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🐏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🗜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Ⓜ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🔇)生事件(💊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😹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💘) 另外(📌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😅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🍬)入创新(🙉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🎚)、患(🙅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🎨)会现场(🧀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📍)管理司司长(⏰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🚖)药目(🦊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🔷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🎗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👫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🌛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🦆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🛐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🚢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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