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🆕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👆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🏏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🎯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🥟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👃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⛓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⚡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🌿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📘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📐)基金等多(🕕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👞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🔸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🙄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♟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✋)筹推动创新(🍰)药研发方(📛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🛷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🌋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🐃)进入(🥖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🏊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🏨)配(🤖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🥍)诊疗需求(🏟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⛸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⤴))。 《若干措施(🤦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🤳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🔯)点是(🔱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💎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😰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☔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🚀)目录与医保(⛹)目录同(🚣)时申(📉)报(🀄)、同(⏹)步(🍥)调整,程序基(🔐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🔡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🔩)申报两者。” (🗜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💢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⬇)药(🤸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🚅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🚫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🙃)同的(🎅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⏲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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