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🛬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🤨)若(✨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🗽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⛲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🕕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🛑)“支持医(🌰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🔕),文件提(😖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👗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➖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🗡)发管线(🔼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👒)业健康保险(🔳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🏥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🔴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🔋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⛵)点对(🖍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🐫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🚉)在统筹推动创(💩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🌔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✂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📻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😧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😒)药也常卡(🚸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🦀)在政(🆖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🛁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🌎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🐈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🏾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🎃)内药品可不(⏰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💶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🍮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🐚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☔)录)。重(🏊)点纳入创新程(✏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👅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😞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🔡)目录将(🤜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🎎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🚧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⬅)创新药(🚭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😼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♉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🗞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🏫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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