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🛹)高(🤖)质量发展的若(🚴)干措施(🍳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📱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🐻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📕)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🍾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💙)保数(🕒)据用于创新药(🆒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📵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🤩)平台(😚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🤔)药需求等(✏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🌓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🦆)效率。 在资(🔃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🈵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🏗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🎻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👄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🌠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〽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💿)重大专项,聚(🚁)焦重大(🎲)传染病(⚓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🅱)多部门联(🥛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😙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🗯)构于(🛅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♋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🍞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😷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🍵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🤔)共卫生事件(⛔)等(📘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🎷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🗣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🦂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🌶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✔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🤽)务管理司司长(🔙)黄心宇(♉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💭)医保局(🏴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📞)医保药品目(👶)录、商保创新(➰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🛋)中的药品是推荐(⛑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🍧)相关(🆚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🌄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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