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🤺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👑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💿)下(🏃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🎵)注意到(🚌),对(💅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🕶)给出解决(🐃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🐺)保(🏬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⏮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💉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🍜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✨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🙋)出(🏻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🐕)投(💆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🐱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😈)的长期投资,培(➖)育支(🏗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🔱)监管部门受(🙋)理的(🌻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🆗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🚢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🍐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⭕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⏭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💭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❔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🏕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😥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🍓),鼓励(🔏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🚝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⏲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🔁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🐙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🐡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🍨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🐫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🎭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📲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💲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🖲),程序(🎙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🌭)同时申报两者(💸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🏌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📨)为不同的产(🏸)品设计的时候(📅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🤐)里,所以用(🖖)的是推荐,而(⛄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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