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👒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💼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👔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📙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🏋)提出“支(😱)持医保数(🏙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🕵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🏐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📨)药研(✖)发需求的数据(🔈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🔇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⭐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🤹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🐮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⛳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👡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🌧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😓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🌇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🐝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💝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🐄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🚕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🌫)布会上强调(😧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😵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📰)整(🐢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🦊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🔽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😌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💻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🌌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🌨)品(🐼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🍓)限制)。 (👞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🦏)出,定期(🤴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❌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🎅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🔝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🔍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🥒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🍊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🆕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🕰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🌹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🏄)黄心宇进一步(🈷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🐫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🎗)整(🏔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🌿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🏑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🚶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🚥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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