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➕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🐖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🤷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🚔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🐵)干措施(🙁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🛠)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🔣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🐘)信息平台(🈁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🛩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🚿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📨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🐬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🏃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🦂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💙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🐉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🥥)策指导。医保(📤)部(😺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❌)推(🧤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🌱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🏞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🧢)了医保目(🏞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🐬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💼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🏧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👘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🐴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🚵)、药占比(🎭)等为由(🧑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👤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💡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🦕)纳入(📼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⬇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🎨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🔼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🚧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🤓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🖊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🚶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⏹)渠道。” 黄心(🌌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🕑)实现(🔰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🎵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🦏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🈳)同时申(🥡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🐪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💞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🎇)该也是(🎅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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