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🤦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🤠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😜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❗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🖕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😢)来看,文件(🤡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🔠)平台,做好疾病谱(⛹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🌀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🎑)院(👞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🤔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👭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⛽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😪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🥎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📗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🎩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❕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💸)新药(🕑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💒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🔐)时调整药(📦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🍤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📟)构用药(💩)目录数量、药(🥉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⏩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⤵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🏗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💸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🏠)门研究(💺)临时纳(🗜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💭)保(🎃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👵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👣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💛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🥟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🤲)道。” 黄心宇(🛺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🦆)商保创新药目(🎃)录(🚤)与医保目录同时(📉)申报、同步调(🏐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🗼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🎸)者。” (🚧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⚾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🛋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📏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😈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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