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🏃)局、国家卫生(📖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🐢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🌁)简称(📇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🕳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👻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🌠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🏑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🛁)式(🌥),为(🤧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📀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🕷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😧)主(🛰)规格、(🤱)参照(🥃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⬆)展交流(🎃)。 在统筹推动(🌁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🎎)到组织(😅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🔡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✈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📞)关任务落(⏹)地实施并完(🐰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🤓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✊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🌺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🌬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🙄)召开(🚋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🌃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🧗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🌓)构用(💞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🌅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🐃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💑)受“一(⛔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🧡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👩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🚼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✔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🏘)临床(🏐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🌩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🔭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➰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🅱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🚈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😘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🌓)康记者还(⛓)在发布(⛸)会现场获悉,商(🌑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🗼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🆗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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