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📟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🚣)”“进院难(🌉)”“支付(💯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🎈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🌘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🗺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🆙)据产品,支(🏥)持医(🐏)药(🌔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🥀)构等合理确定研(🕊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💘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🙊)励商(🤟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🏃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🏼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🐉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🐩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🏭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💹)动创新(🗽)药研发方面(🌑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🏒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🥋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🍲)卡(💱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📳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🈷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📲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🎮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🚝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⤵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🏫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🕘)本(🎭)”的(🚝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🎻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🌖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🕰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🍊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😐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⏹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🐯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🍅)支付(👘)渠道。” (🗝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👌)现场获悉,商保(💣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💉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🏒)”。国(🏇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🥟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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