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⬇)医(🛑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🏿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🕸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🔸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⚓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👝)要(🥎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🏜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⬆)定研发(💠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🐭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🏨)健康(🌫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🌷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🔰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🐓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🏫)点政(🔹)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🍥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📀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🕛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🌆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😻)科技重(🦃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🌲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🔲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➗)动的支持(🌁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❎)1日在(🦋)政策解读发(🆕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🛅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🌏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🏡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⛺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🌸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⭐)药目录(👌)内药品(🚌)可不受(🔳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💱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🧡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💏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🚟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⏹)径。 另外(🏒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🔊)是提出(🎢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😾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🆒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🔛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👱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🏤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❔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🖕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⚫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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