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🍧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❕)发展的若干措施(🌀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🕣)心的创新药企发(🧔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😓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🤸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🔥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🚠)件提到要依托(🏝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🤴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🌵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🕯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🃏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🏴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🎳)险(🏦)公司通过创新药(👛)投资基金等(🤳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📪),文件提出(🎑),上市申请获(🌨)得国家(✋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🦋)品目录准(😵)入涉及(🧗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🥁)大慢性病(🐵)、儿童用药、罕(🚟)见(⬇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🍂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💚)任务是(🚒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🐕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✍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🏣)调整药品(👠)配备或设立临(🎉)时采购(🈵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🖱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⛸)占比等为(🚮)由影响创新药(🏖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🌜)药品(⛑)只(🔕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♍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🌳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🙎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🍊)业健康(📹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🐻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🐾)保障范围的(🔳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🛺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🗽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💣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💗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🥃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🔔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👲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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