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🆙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🏥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🏃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👄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🛐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🍧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💼)于创新药研(🍎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💵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💷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🖕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🌧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😕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🍕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😓)交流(🗯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🏑)织实施(🕥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🛂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🔓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😋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🏼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😩)机构于药品(🐓)目录(👃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🙋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🈳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🍎)诊疗需求和患者(➖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🌦)新药配备(⬜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🙇)同一通用(✡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📑)本(🔣)”的基(⛪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🏤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🛡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🍓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👫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🚳)基本医保保障(🥫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😮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🌗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😚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🥙)界(⏩),为超出(🎸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🥄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🔑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🎲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🐃)。” (🔔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🦄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🐩)不是“强(🤢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🌍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💑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🐧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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