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🌊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🍭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🔁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✂)布。中(🏥)新健康注意到(🚚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👴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🌹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🎨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😆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🤐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🔦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😫)。 另(🚎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👓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⛪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🚜)技重大专项,聚(🤱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⚪),推(💤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🏾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😴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🤰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⤵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👡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🔦)需要及(🗳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🌭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🛎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👐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🚏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📁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🎪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🚐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🌠)入医保支付(🛬)范围的可行(🌪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🙅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👺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🏓)高(🐲)、临床价值(🥖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🔩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⏩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🥞)是健(✖)全多层次用(📗)药保障体系的第(💰)一步。该目录(♋)将明(🎪)确基本医(😑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🕳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Ⓜ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🌹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🤛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🕳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🐗)样(🎷),这是市场行为(🚄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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