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🚄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😨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📏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🎍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❎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🐲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🏫)医保信息平台,做(♈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🌻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🤗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🎵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🗳)业(🐈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🥎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🏄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👋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🎲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🌔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😅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🔸)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🦅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🛏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🍛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🛵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📐)中心(👢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🚊)布会(😷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🚍)新药积极(🌭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🏋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📬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🚦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🥡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🧝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💹)制)。 《若干措(🆘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♉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🎿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🐛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🙅)新程度高、临(🧜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🏎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🍚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😦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🎋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🧖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➿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❤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🧣)两(🕖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😋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🕊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😽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🐰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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