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📦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❌)发(🈂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💚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🚰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🍲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👡)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🎸)全国统一(🤴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🔹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♟)药投资规模。鼓(📳)励商业健康(🥊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🕰)另外,文(📓)件提出,上市(🤶)申请获得(🗡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🌩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🎾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📑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🚼)、高(🕺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👫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🚕)家医保局医保(🤰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📮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💃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🍥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⛏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❗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👄)两规”限制(🚎)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🦋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💗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🚒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🏙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💭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💠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🧖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🍣)边界(🍶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🚨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🏣)付渠道(🏒)。” 黄(👳)心宇进一(🛤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🕒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🎬)同步调(🥈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🕎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⏩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🥪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🧚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🍒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✴)品设计的时候(🎫)定位可能不一样(📗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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