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🥟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🚦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🏏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💥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👼)件(👍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🐰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🕤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⏩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🌴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🏣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😅)药品监管部门(🚼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💎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🤛)统(💈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🥊)件专门提到(👝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🦀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🖨)地实施(🙈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🗞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😆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🙄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🍸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🚄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🔰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🍈)一通用名药品(😑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🚬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🏵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🏇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🍝)医保(💊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🚝)外(🚵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🎌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🎭)目录(🌊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😌)者获益(🔑)显(🚫)著且超(🛬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😈)创新药。 (📤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🆓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⏪)保(⬛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🗾)录(🏅)将明(🐾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👼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🥫)渠道(👄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⏲)实现商保(Ⓜ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🏞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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