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🛒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🔋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🕣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🏌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➿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🕢)全国统一(♌)的医保信息平台(🚙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⭐)数据产(🦅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🕧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📤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🔠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🌁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📂)得国家药(👢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🐆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🛤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♍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🍞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🌶)高(♑)发重大慢(🧠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🏋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🌹)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🐱)此前,即使进(🤔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🎐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🦒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⛷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🏮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⏱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🍽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🎴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😑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👔)个规格(🥋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🔨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🥪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🐷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🐲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🔻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🤨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🦆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🍵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🛵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🧝)药目录或同(🍨)时申报两(🤮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🆘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📢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🎅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🚪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🚤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👁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🎫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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