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🛡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✂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🏫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🅱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🧞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🌤)和分析,开(🌻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😙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🕢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🏔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🈯)效率。 在资(🐇)金方面(🌖)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🚪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🌕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🖥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💏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🙈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🌂)导。医保部(🚽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🦔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⛰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🔲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💕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✡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🎋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😃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🎸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🎩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🗂)3个月(📗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🛎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🏋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🧛)“一品(📴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📈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🅾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⛄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🥕)径(👾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📻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⤵)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🤝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👬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🛵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🥄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🎷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🥀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🦅) 中新健康(🚻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💱)药目(🦏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🛎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📏)品设计的时候(🈳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😝)场的边界在(🚈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👔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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