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🔨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📥)新药高质量发(👪)展(🙇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💌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🅿)健康注(⚪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🍐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👜)一(🌞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🏍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🏙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🎭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🔃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🌟)扩大创新(🏰)药投资规模。鼓(♿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📏)新药投资(⏳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🎊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📿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😌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🧘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🧣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🤺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👉)件专门提到(😎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🦗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📗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🕧)时调整药(💼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🎻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😮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🔇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🥩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🕧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🏚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🏧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🥅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🛵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🔌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🐘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🐃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♒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💡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🐝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✅)。” 中新健康(🔩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🌹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😦),并(😬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⌚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🕚),这(📧)是市(🔍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🐥)界在(🌫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😧)价格应该也(🛏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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