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😋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🗻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⛓)》)对外发(🌋)布。中新(🖖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🌋)界关心的创(🏁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💈)难(⛑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🛑)于创新药(🖨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⛸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👵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🔆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📼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🆒)研发(👐)提供稳定的(🤑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🎟)围(♉)绕药(🆗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🏭)交流(👣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🕡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😟)点领(💍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🔎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🤔)此(💭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✏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🛢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🛹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💑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🏷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🏭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🏢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🎋)占比等(🤶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🤰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🍵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🤲)符合条件的创(🏨)新药纳入医保目(🤝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🧥),可商有(⛵)关部门研究(🚽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⬛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🎴)医保保障范围的(🔝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🛁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✝)超出基(🔦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👈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❎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🐶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😽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🔙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🙉)行为,市场的边(🤳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