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🦈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🗣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👝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😍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🌞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⛹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🦎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👉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🌱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🎤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🕧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🐚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👠)商业健康(🐎)保险扩大(🖕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🤖)通过创新(🐶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🐣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🔽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🖌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💯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🚅)使进了医保目(📈)录,创新(💹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💕)局(😈)医保中心(🐆)副(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🖊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🔩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💭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🕑)由影响创新药(🌁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🎾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⏳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✋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🎗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🛏)临时纳入(🥂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🎻)。 另外,此(💔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🆘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😼)大、患者(💫)获益显(🚓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🎪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👉)心宇表示,“商(🏺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🦂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🏻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🕊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👓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🔵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🌘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🔺)定位(🌯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🤹)为,市场的边界(👃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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