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🎎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🍍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🔫)药企发展困境—(🆚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🦄)施》首(🈹)条便(🐌)提(💾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🐰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📬)创新(💾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🌍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💄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🛳)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💊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🌄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🗄)筹推(🚙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🌦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🚑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👑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🐿)机制(💭)。 此前,即使(⛽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🍋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🤢)任王国栋1日(🍶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👵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🔣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📢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👐)色通道,保障(🔞)临(🐅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🦑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🍐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🌿)用名(🌔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📲)制)。 《若干(😮)措施》提(🛣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🚋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🤼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🕖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🈸)目(👬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🍥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🧑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🏬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🐯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👸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😯)自主(😁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🐥)目(💤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❎)制”。国家(🦋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🎣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🐫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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