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💐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📆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🐔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🛣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✉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🧚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🏀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🙃)国统(🛎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🕹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🕳)模。鼓励(📴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🍞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🐂) 另外,文件提出(♊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❤)部门给予点对(🔬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😎)与企业可围(🐾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🍛)的(🍈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📭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🎱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📫)创新药物研发(♓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📈)重(🍲)大慢(🏅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🐏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🧑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🈯)门”环节(😍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🈴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🐬)《若干(🏛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🚨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➿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🦏)为由影响创新(💩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💆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🈸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🆔)付范围的可(🏋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😦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👑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📒)发布(🦓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👊)边界,为超出基本(➿)医保承(🦅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🥗) 黄(🍨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👾)序基本一致,企(🐢)业可以自主(🌏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🔙)的药品是(🤽)推(♋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☕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〽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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