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🉑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🐱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👌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🚉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🌄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🎉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💧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👛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♋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⏸)提供稳定的长(♌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🌅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🐪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🖤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🚂)发方面,文件专(🧢)门提到组(🐡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😓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🤔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🆖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✡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💽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🔦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🌹)施》提出,鼓(🥕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🈷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🚅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🐘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📫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🍵)目录数量(🏙)、药占比等为由(🏺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🏆)保创新药(✴)目录内药品可不(👥)受“一品两规(🥌)”限制(即同一(🕕)通用名药品只能(😉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🍁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😜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🔟)有关部(👄)门研究临(🔖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🚥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🀄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🎖)药服务管(🕊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🍏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🎍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🌯)一步(🍡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🌕)与(🎸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🐣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🙈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🌿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🎲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🤮)界在(🐲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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