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🚕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🌐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🥞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🐬)床用药需(🎮)求等数(👠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🏒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🚊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🍸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😘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🥤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📼)商业健康保险(🥋)公司(📧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🎸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💥)。 (🐽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♐)门受理的(🛃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🕘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♒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👔)业(😌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📀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🕗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😦)药研(🤶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🐊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📛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🤒)医保中心副主(♍)任王国(🕙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❤)任务是推动创(🦄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🔎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🎷)点医疗机构于药(😭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📶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🍹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💨)和患者(👙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🧑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⬅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🦑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🤶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📼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😞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🔕)表示,“商(🍈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🕢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🌼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🔘)医保(🧜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🃏)新(🔏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🧥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🚌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🆚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🔈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🌘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