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👾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📹)新健康注意到(⬆)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🏆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🚩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🤵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🥄)科研院所、医(🏥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🏑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🦋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🧞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🛰)药品目录(😉)准入涉及的主规(🤯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😉)。 在统筹(🕗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⚾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📂)大传(💯)染病、高发(🏏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🐊)用药、罕(💊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⛱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🐷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🍓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👨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🍙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😂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🖊)需求和(🚡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👗)得(🎯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🐦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🎹) 《若干(㊗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🧚)公共卫(🔍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😳)一(🔯)大亮点(📃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😖)大(🏷)、患(🕶)者获益显著且超(🏸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🐬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❎)新药(🧙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🚇)录与医保(🏾)目录同时申(🐨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👎)入医保药(🤪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🌐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🐟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🤡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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