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🎲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🌔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🈴)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🌃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🌘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🧕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🎂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🕌)确定(📲)研发方向、布局(🕗)研发管线,提升(🎧)创新效(⛅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🙌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🥖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🔶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🔉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🌠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🐘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📲)流。 在统筹推(🕒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🎸)领域,推(🎀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🤷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🐡)副(🍇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🤘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🥋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🚭)定点(🤛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🍫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🤓)。 (🌑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🎥)录数量(🌜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🐕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😚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🤠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😖)文件中的(⭕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🗾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✳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📑)纳入创新程(🚭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🎧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🦆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🧝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📜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🥟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🐍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🌒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🐈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⏺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🐙)负(🆙)责(📃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⛷)定位可(🤔)能不一(🌆)样(📃),这是市场行为(🧐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🎫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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