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👿)局、国家卫生(🐎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🖋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🔔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➗)求等(🤚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🙌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✂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🗨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🧗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🚗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🏃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🐟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💆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💱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🎅)完善多部门联(🚁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🗝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💍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🔴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👅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🏃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🐯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📟)月内召开药事会(📗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🛐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🧥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🎉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🍋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🏠)一通(🚈)用(🍖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🎭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🆙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⚽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🐃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🎬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🏴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🚙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📽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🔛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🚳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🈹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🚨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⚫)新药提供新支(🥀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🎇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🛡)品目(⌚)录、商保(🈴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🏡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⛽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⛅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🔴)且价格应该也(🀄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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