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📼)局、国家(🎍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🅿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⛄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🏃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💽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🍄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🙈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🏟)医药企业(🏾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🛄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🍭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🐛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🆚)监(📬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📴)给(📝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💋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🕷)大专项,聚焦重(🍕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🚮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👰)心副主任(💁)王国栋1日在政(👳)策解读(👃)发布(🐼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💞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👄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🥎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🚆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💝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👜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👵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🐭)商有关(🐟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🕦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🅾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🐤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🚡)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💅)受力的高价(🍧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🔈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⏮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📲)保创新药目录(♌)中的药品是推(🌉)荐(🛑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✊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🥇)不(🔭)同的产(🚠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🐢)价格(🌊)应该也是协商(🏦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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