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🎀)《若(♓)干措施》)对(🐮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🌗)关心(👎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😠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😕)”。具(😷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🕉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🆗)等合理(🧙)确定研发(🍴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👤)保险扩(🚴)大创新药投资(🤧)规模。鼓(🖖)励(🍜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⏯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🤟)的长期投资,培(🌊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🌜)的创新药(🔞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👕)保部门与企(😩)业(🕙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🚅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😍)交流。 (🎰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📷)方面,文(📎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🤶)研发国家科(🏍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😧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🌶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🍨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🕵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➰)床诊疗需求(🧟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🥤),不得以医疗(🍎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🐐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🥈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🌺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👵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💝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🚡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😣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🔰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😎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🆗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⏱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🌈)边界,为超出基(🕶)本医(🙍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🥠)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💬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🦂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🦁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🌙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🍴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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