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📡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🎶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🚛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🥐)分析,开发适(🛁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🐥)的数据产品,支(🤛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👿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🆒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😡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🎼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🥨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🌇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🔜)。 在统筹推(🐁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👇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🚏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🚥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🖨)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📥)动创新药(🉐)积(🔧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⚽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🤝)判药品和商(😡)保创(🔪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👓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🛏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💐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🌿)公(🐻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⬆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🏢)入医保(♎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🐮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⛩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🔬)新程度(🗃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🍨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🔸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❌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🐏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😛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🦁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🦐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🕖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👴)基本一致,企业(🤰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🚸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🖇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📵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👁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🛹)行为,市(〽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