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✒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🌑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💸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⌚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👠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🕴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🐮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🖕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🍉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🚩)药投资基金等(♿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📑)发提(👼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🦒)件(🧀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➗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📉)范围等开展交流(💞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⏩)药物研发国(😸)家科技重大(🎉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👽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❕)药(🔻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🦑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🐎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🎢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🛸)药品(📡)配备或设立临时(🥢)采购(😚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🏵)理用药权益。 (🐡) 此(⏺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🐻)药(🧕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🚚)的限制)。 (🎒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🕔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😹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😲)点是提出(🍋)设立“商业健康(🔺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➡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🐃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🐯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🕳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😘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🎖)保创新药目录(🔳)与医保(🍼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💄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🍖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🐊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♐)家医保局相(💷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🙋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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