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👕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🙅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🐈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🤧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✂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〰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❕)规模(🍉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💑)提供稳(🚤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💶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🍧)监管(💭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📦)业可同(😞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🍠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🧣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😯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🦅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🤲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⛅)栋(📰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👠)医(👛)疗机构。 《若(👗)干措施》提(📂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😁)药品目录更新(✂)公布后3个月(⬜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🐧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📆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🚾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⏪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🧘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🦖)超出基本医(🤙)保保障范(🎡)围的创新药。 (🎶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🕔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✊)的第一(📉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⭕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🏴)一步表(🌓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👖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🏁)同步(🧑)调整,程序基本(🛶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🥚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👊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🍻)品设计(👞)的时候定(🚅)位可能不一(🙆)样,这(🛰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📘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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