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⬜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🌉)》(以下(💢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🚩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📦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🚣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🐥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🤛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✊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😳)励商业健康保险(👌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➗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🥇)资本。 另(🅾)外,文(🉐)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🌐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🏋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👹)策指导。医保部(🚣)门与企业可围(🍪)绕药品目录准(🕘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🥎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🚨)组(📮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🚃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〽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🏭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🔊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🐗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📭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😠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🥔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😈)等为由(🚲)影(🗓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🏐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👢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⏮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🏌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🛋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❄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🌸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🔁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🔭)药目录是健全多(🗾)层次用药保(🌘)障(🐆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🍝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👴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👋)业可以自主申报(😥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🎁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😩)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🎒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🌘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🏽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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