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👷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📭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🔑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💌)托全(🛅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⏭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👫)发方向、布局研(🧡)发(🕴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👽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🌁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🏢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🖤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🚰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🎃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🕰)部(🍾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🌟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👒)统筹推动(🆚)创新药研发方面(🔼),文件(📮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🥔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🎹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🍗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📪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🚆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😠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🎲)目录(📵)内(🥍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🐠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⚽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😽)公共卫生(✳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⛷)点是提(💱)出设立“商业(🐸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💵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📏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💆)保保障范(✔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🌴),国(🐾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📚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📳)的第一(⭕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👠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🈴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⚫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💕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📩)会现(🌷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🎀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🚰)保局相(🥊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🛤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📕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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