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📓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🛂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💙)依托全国统一的(🤲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💕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🛸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🕕)布局(🖋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🎟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📩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🤕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✨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😢)门(📓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🥒)王国栋1日在(🚁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🐝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👪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🍃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🎿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🗓)障临床诊(🐷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🍯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🆒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🧣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🥘)目录(🌼)内药(👅)品(🚏)可不(♓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♉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👮)医保药品(🦗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🗨)医(🚁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👭)大公共卫(🐹)生事件等(💞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🔴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🍘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💻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🚿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🚑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🆓)供新支付(🚵)渠(🌨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🅿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🌊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👆)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🗿)可以(👘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💜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😗),并不是(🔃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🚺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🐓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🕊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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