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🌭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🎽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🚴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🎙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🔎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⛱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🚰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🎉)求等数(🌑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🏎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🕔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🚐)康保险扩大创(🔔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👫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🦔)本。 另外(🚊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🌂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⚡)围等开展交(🍄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📱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🐿)药物(🏹)研发相(⏰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🚷)部门联(🏅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🔉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🧓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⛹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🔩)诊疗需求和患者(🍀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👛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📀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🚂)新药配备使(🍰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🕷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🎢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🐷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🐲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🥫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🛶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😡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📀)临床价值(💖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🦔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♑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🕖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⏮)申(👟)报纳入医保药品(🐫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🕟)中(👲)新(🏘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🕜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❎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📳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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